2007年1月7日 星期日

該置產在南部了吧!

這可不是因為阿扁說要在高雄定居還是我染上綠色色彩才下的標題,
實在是因為台南實在是太適合居住了。
尤其是到了冬天,這次回去桃園,寒流來了冷到跟什麼一樣,根本就不想出門
打電話問問台南的天氣,竟然還有出太陽!
我的天阿,桃園整天都霧濛濛的....有陽光是怎麼一回事阿....
到了台中也是,在大肚山上也是冷的不像話,穿了四五件衣服走在路邊還是覺得冷,
等到回到台南之後,才總算感覺到舒服些,令人熟悉的溫度,又很乾爽
台南水果便宜大顆出名,好吃的東西數不完,人口不像北部那麼多,該有的百貨公司在高雄也找的到,到墾丁街不用兩小時,
消費水平又低....


是不是該在台南置產了呢?

2007年1月6日 星期六

2007大執法

這幾天真是深刻感受到大執法的威力了。

今年之前平常要看到警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常常沒有很約束自己

闖紅燈,路邊暫停,紅燈右轉,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沒戴安全帽,未繫安全帶,違規行駛機車專用道...



把自己違規的項目列一列還真是多咧...



直到最近被開一個車牌毀損未依規定申請換牌被罰三千才知道已經不能像之前那樣隨便違法了= =

現在光在鬧區的路邊,就一直看到警察騎著警車在巡邏,看到違規停車的就下來拍照。

連離鬧區很遠的住宅區,也都可以看到警察巡邏的蹤影,今天早上差點又被開了一張違規停車。

靠,真的是太可怕了! 感覺隨隨便便就會被罰錢的樣子。



為了那個車牌損毀的紅單已經快搞死我了,都特地把車子開回桃園申請新牌了,

如果又再被開單那真的是會想要學邱液當衝撞達人撞進警察局了。



總之,這陣子都要小心謹慎了,不要再讓警察抓到小尾巴了 囧



2007年1月1日 星期一

警察,你他媽的雜碎!



昨天晚上在台南開車去接女朋友,準備要去逛逛夜市的時候



在國賓附近的內側車道準備迴轉找車位,



這時候有個警車在我們隔壁車道,隔著窗戶,回頭看了我們的車一眼,然後就轉回去了



當下我也沒什麼感覺,反正自己又沒違法,



綠燈之後,我就準備要打燈迴轉了,就早警察一步先往前開,



誰知道!不超過他還好,一超過他竟然開始揮手...



警察竟然叫我們從馬路上中間車道叫我開道路邊,



媽的,省道上車這麼多,你叫我跟一堆快車搶道,多危險你知道嗎!





停下來後,你留車子後面一個位置讓我停,等我停好下車之後,



我才發現我停到紅線了,然後你走出來叫我把行駕照拿出來,然後就對著我的車牌拍照!



誰知道你在幹嘛阿! 你這是在挖陷阱給我跳是嗎



接著跟我說什麼你的車牌有污損,有刻意損毀車牌逃避照相的嫌疑



接著跑到車後面也對車牌拍一張



我的車牌是K開頭,在K三條線的交叉點不知道是被撞過怎樣的,有點髒髒掉漆



很不巧的後面的那個K也是,



我跟警察解釋到這個是因為使用久了的關係,很久以前就這樣了,



曾經用麥克筆幫他把顏色補回來,不過下雨下久顏色又有點掉了,



而且不會影響拍照,我在前幾個月也被開過罰單,照片上車牌也拍得非常清楚



看警察用向機照出來的也是,完全不會影響判斷,我也不會刻意搞這種花樣





沒想到警察竟然完全不理會我說的,單子寫了寫就要我簽名



說什麼有問題去跟監理站申訴,要我快點簽一簽然後自己去戶籍地到案



靠腰咧!我車子在台南可是戶籍是設在桃園,你開一張罰單就叫我要把車開回去到案



跟你解釋你也不聽,叫我有什麼問題自己去申訴,他們只負責開單...





回來一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13 條



汽車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

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

一、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

不能辨認其牌號。





幹!你這開的也太扯了吧,我又不是把車子改翹牌,



還是在車牌上噴什麼東西讓車牌照不清楚,車牌照出來K字也非常清楚!



你難道不能用勸導提醒我主動去換牌,



你就這樣隨便開一張就要我把車子開好幾百公里回去桃園,



回去之後如果判斷結果是車牌不影響判斷,那這樣中間來回的車錢跟時間你要怎麼賠!



中華路上一堆飆車族你們不抓,看你們平常值勤也站在路邊發呆



年底到了就找這些狗屁東西來罰我們,



幹!要不是這次傻傻的簽了名,下次沒事在路邊被攔下來,



再用這種狗屁理由開我罰單,笨蛋才會簽,不會在當你們衝業績的白老鼠 幹!!